11月25日上午,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《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。该《条例》的颁布实施在北京的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。
北京市数字经济资源禀赋充裕、发展条件优越,此次《条例》出台,是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的战略选择和关键引擎。相关数据表明,仅就今年前三季度,全市数字经济实现增加值1.28万亿元,同比增长3.9%,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2.7%,同比提高1.0个百分点,拉动全市GDP现价增速1.6个百分点,数字底层核心技术不断突破,产业贡献度快速提升,企业竞争力优势显著,城市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快推进,数字经济的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。
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多部门,深入调研论证,共创具有前瞻性的数字经济制度环境
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“加快发展数字经济,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,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”。
而面对全球数字技术和产业加速创新的发展态势,针对北京市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阶段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,在市人大常委会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直接推动下,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司法局、市人大财经办、市人大法制办等部门组成立法工作专班,历时两年,深入研究论证,起草制定了《条例》。《条例》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规律,突出首都特色,坚持问题导向,回应各界需求,将北京行之有效的经验、做法上升为地方立法,并预留制度空间,为北京市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具有基础性规范性前瞻性的制度环境。
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,是北京市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,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。下一步,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以《条例》全面贯彻实施为统领,全力做好法规宣贯,加紧制定配套措施,着力构建政府、企业、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多方参与、高效协同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发展格局。
六大部署,保障法规顺利落地执行
在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,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、新闻发言人王磊表示,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部署6大工作,以《条例》全面贯彻实施为统领,全力做好法规宣贯,加紧制定配套措施,着力构建政府、企业、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多方参与、高效协同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发展格局。
一是营造良好的《条例》实施环境。完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和部门职责,抓好法定任务的分解落实,细化完善配套政策,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力度,组织各区、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多层次、多形式的立法解读和宣传培训,率先创建数据基础制度先行示范区。
二是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。加强数字基础设施规划和配套资源保障,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、国土空间规划。强化信息网络、算力和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,统筹推进全市新建数字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优化升级,鼓励基础设施市场化运营并向社会开放共享。
三是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。办好北京市大数据中心,不断加大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和开放力度,分行业领域和应用场景建设公共数据专区和公共数据开放创新基地,探索创建“数据特区”,引导数据合规融合应用;培育数据要素市场,保护数据权益,建立数据资产目录和定价机制,推进数据资产登记和评估,高水平建设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,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。
四是做大做强数字经济产业。一方面,要加快数字产业化。支持数字产业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,重点培育高端芯片、新型显示、基础软件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;推进开源社区、开源代码托管平台、开源项目等建设;优化平台发展生态,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;支持产业园区建设,引导数字经济产业优化布局和集群发展。另一方面,要加快产业数字化。支持农业、制造业、建筑、能源、金融、医疗、教育、流通等产业领域互联网发展;树立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;建立健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和新型工业网络部署,开展自动驾驶全场景试验示范,支持互联网医院发展,推动数字金融体系建设,支持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。
五是全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。遵循“四梁八柱深地基”的总体框架布局,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智慧化水平;推进智慧城市重点应用,推进数字政务“一网通办”、城市运行“一网统管”、决策支撑“一网慧治”;促进智慧城市场景开放,为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服务提供测试验证、应用试点等条件;推动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,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系统。
六是强化数字经济安全体系。建立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,完善数据分类分级、安全风险评估等安全保障措施,提升国家、单位、个人的数据安全保护水平;严格保护个人信息权益,构建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障体系,完善数据治理和合规运营制度;创新平台经济治理规则和监管方式,保障平台从业人员、中小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发布会后,各主流媒体对此次《条例》发布内容予以充分关注
新华社:《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》25日经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会议表决通过,为北京市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。
人民网:11月25日,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《条例》共九章五十八条,立足北京数字经济资源禀赋、积极回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,将为北京市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具有基础性、规范性、前瞻性的制度环境,《条例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。
中国新闻网:《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。条例提出,北京市应重点培育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,鼓励拓展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合作,支持参与制定国际规则、标准和协议,在数据跨境流动、数字服务市场开放、数字产品安全认证等领域实现互惠互利、合作共赢。
北京日报:11月25日上午,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《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》,2023年1月1日起施行。针对数字经济发展的“三要素”,即数字基础设施、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,条例规定了信息网络基础设施、算力基础设施、新技术基础设施等的建设要求,规定了数据汇聚、利用、开放、交易等规则。针对数字经济发展的“两条路”,即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,条例规定了数字产业化的技术、产业方向和企业发展目标,列举了数字化转型提升的产业领域及推动措施,还专章规定了具有北京特色的智慧城市建设,并对强化数字安全、弥合“信息鸿沟”等进行了制度设计。